各位老师: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012年项目进展及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项目申请
(一)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2年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1.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 学校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学校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2013年3月1日前,请各位老师将申请材料报送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办公室,由学院统一将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科研院。
2.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研院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研院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研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项目进展报告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研院在线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科研院按照《条例》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3年1月12日前逐项确认。
三、项目结题报告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科研院在线审核的方式。
1.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科研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因临近年终,学校各项工作非常繁忙,尤其是财务部门。建议各负责人提前做好项目经费决算表,经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再将有关数据准确无误的填入报告中,最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于2013年1月22日前报送科研院。
四、咨询电话、网址
(一)国家基金委咨询电话。
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
2.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等项目: 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项目: 010-62328484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 010-62326872 010-6232556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 010-62327001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三)学校科研院咨询电话:
董康宁 82668388 nsfc@mail.xjtu.edu.cn
贺林科82665700 yx@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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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